1)第764章 科长,枪有问题!(求月票)_特种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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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开始,治安科的警察们对于庄严的到来并没有太大地兴趣。

  治安科长叫做刘振赞,海军滨海基地转业军官。

  “科长,这是我老同学,陆军侦察部队的侦察兵,刚好探家,我把他带过来指导指导。”

  看到李阳带着庄严来到靶场,为他介绍自己老同学的时候,刘振赞只是皮笑肉不笑地朝庄严点了点头,说了句:“欢迎指导啊!”

  这几个扔出口,之后转过身就朝着自己那群不争气的手下开始发飙。

  “你看看你们刚才打的什么玩意,这只有15米,那么大个靶子,你就算捡起一块石头都能砸中了!拿个枪你还打不准!”

  被刘科长训斥的是个三十多岁,戴着一副眼镜,叫朱俊存的男警官。

  朱俊存也算是治安科里的老人了,平常负责办公室里内勤事务,就是那种整理卷宗,偶尔给科里写点儿文字材料的角色。

  他本身不是科班出身,只是企业公安,因为笔头功夫出众,被前科长看中了,从企业里调上来当了正儿八经的警官。

  以往像治安科这种地方,不管重案子,只管治安案件,抓的都是黄赌毒一类的治安案件,科里有个外勤队,专门负责这项工作,所以内勤这边那把别在腰里地枪根本就是个摆设。

  九十年代的时候,警察的枪是可以随身携带回家,自己保管。

  后来因为出了不少事,丢了枪,造成了极其严重地后果。

  丢枪对于警察来说也是丢了半条命。

  行内有句话,丢了枪,就得等枪响。

  一旦丢钱,首先就得停职接受调查,然后人也不用上班了,等着那支枪被找到为止。

  如果枪安安全全找回来,兴许最轻还能落个记大过处分,降职降衔,那样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,要开香槟庆祝,到祖坟上香多谢祖宗保佑了。

  如果命不好,枪响了,偷了枪或者捡了枪的罪犯拿去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,甚至于出了命案,那么你就洗干净自己的八月十五(屁股),准备背个玩忽职守的罪名去牢里享受免费的劳动假期。

  正因如此,在00年后,警察能够摸枪的机会更少了。

  不少派出所甚至是当天值班的2-3个人会从枪柜里取出自己的手枪随身携带,用以出警使用,其余人统统不带枪,都怕“多个香炉多个鬼”,玩意丢了枪,前途尽毁不说,人也许还有牢狱之灾。

  所以,一线民警使用枪支或许还有机会,刑警用的机会又会比一线民警用得多,而科里的那些内勤、户籍之类的警察,几乎就没怎么摸枪。

  而我们的朱俊存同志,正是属于最后这一种类型。

  何况,开一枪就要写报告,如果打好了立功,打不好还要挨批挨处分。

  久而久之,除非危急时刻,否则没人愿意开枪。

  要不是在这次来了个在大要案处工作过的局长,怕朱俊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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